"e福州"微信
掃描關注微博
"e福州"客戶端
新媒體門戶| 加入收藏取消收藏|無障礙瀏覽| 登錄 你好 | 注冊 注銷
當前位置: 首頁 > 通知公告
榕工改辦〔2021〕1號
市直各有關單位、各縣(市)區建設局、建設系統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,持續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9〕11號)等文件精神,加速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項目落地開工,我辦結合實際情況,形成《關于分階段發放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實施意見》(試行)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1年2月4日